能源使用 船舶能源使用量 註:熱值計算:重油熱值40.2MJ/kg;輕油熱值41.2MJ/kg;柴油熱值42.7MJ/kg;LNG熱值48 MJ/kg (資料來源:Resolution MEPC.364(79) Fourth IMO GHG study) 溫室氣體排放防治 溫室氣體排放量 公噸CO2e 2023年 範疇一 490,629.2847 範疇二 107.0986 範疇三 566,166.0114 總計 1,056,902.395 註: 1. 依據ISO14064-1營運控制權界定溫室氣體報告邊界,並採用IPCC AR6公告之全球暖化潛勢(GWP)值計算溫室氣體排放當量 2. 範疇一(直接溫室氣體排放): (1) 移動燃燒直接排放量: 裕民航運及裕民風能自有船-航次傭船(VC-Voyage Charter) 之燃油排放;其它運輸載具之燃油排放;公務汽車之燃油排放 (2) 人為系統中溫室氣體釋放產生的直接逸散排放量:母、子公司船端及岸端之滅火器、製冷設備冷媒及化糞池 3. 範疇二: 母、子及投資公司之外購電力間接排放源 4. 範疇三(間接排放-依循重大性評估準則揭露評分項目高於37分者): (1) 類別三(運輸間接溫室氣體排放):母、子公司員工通勤及商務差旅(飛機) (2) 類別四(組織使用產品間接溫室氣體排放):採購能源上游生產;船運業資本財;租賃船舶之排放 (3) 類別五(下游租賃資產):裕民航運及裕民風能自有船-論時傭船(TC-Time Charter)之燃料排放 公噸CO2e 2024年 範疇一 428,308.0098 範疇二 319.4213 範疇三 697,428.6505 總計 1,126,056.0816 註: 1. 依ISO14064-1以營運控制權法界定溫室氣體報告邊界。排放係數方面,散裝自有船舶採用國際海事組織公告數值,外購電力間接排放採用各國公告之電力排放係數,其餘則依據環境部113年2月5日公告之排放係數或SimaPro資料庫;全球暖化潛勢(GWP)則採IPCC AR6公告之數值計算排放當量 2. 範疇一(直接溫室氣體排放): (1) 移動燃燒直接排放量: 裕民航運及裕民風能自有船-航次傭船(VC-Voyage Charter) 之燃油排放;其它運輸載具之燃油排放;公務汽車之燃油排放 (2) 人為系統中溫室氣體釋放產生的直接逸散排放量:母、子公司船端及岸端之滅火器、製冷設備冷媒及化糞池 3. 範疇二 (地點基礎): 母、子及投資公司之外購電力間接排放源。 4. 範疇三(間接排放-依循重大性評估準則揭露評分項目高於37分者): (1) 類別三(運輸之間接溫室氣體排放):採購商品運輸;母、子公司員工通勤及商務差旅(飛機/高鐵) (2) 類別四 (組織使用產品之間接溫室氣體排放):採購能源上游生產;資本財;船舶廢棄物運輸及處理;租賃船舶之排放 (3) 類別五(下游租賃資產及投資):裕民航運及裕民風能自有船-論時傭船(TC-Time Charter)及光船出租之燃料排放;投資產生的排放量 公噸CO2e 2025年 範疇一 420,352.6086 範疇二 264.0938 範疇三 809,363.0710 總計 1,299,979.7734 註: 1. 依ISO14064-1以營運控制權法界定溫室氣體報告邊界。排放係數方面,散裝自有船舶採用國際海事組織公告數值,外購電力間接排放採用各國公告之電力排放係數,其餘則依據環境部113年2月5日公告之排放係數或SimaPro資料庫;全球暖化潛勢(GWP)則採IPCC AR6公告之數值計算排放當量 2. 範疇一(直接溫室氣體排放): (1) 移動燃燒直接排放量: 裕民航運及裕民風能自有船-航次傭船(VC-Voyage Charter) 之燃油排放;其它運輸載具之燃油排放;公務汽車之燃油排放 (2) 人為系統中溫室氣體釋放產生的直接逸散排放量:母、子公司船端及岸端之滅火器、製冷設備冷媒及化糞池 3. 範疇二 (市場基礎): 母、子及投資公司之外購電力間接排放源。 4. 範疇三(間接排放-依循重大性評估準則揭露評分項目高於37分者): (1) 類別三(運輸之間接溫室氣體排放):採購商品運輸;母、子公司員工通勤及商務差旅(飛機/高鐵) (2) 類別四 (組織使用產品之間接溫室氣體排放):採購能源上游生產;資本財;船舶廢棄物運輸及處理;租賃船舶之排放 (3) 類別五(下游租賃資產及投資):裕民航運及裕民風能自有船-論時傭船(TC-Time Charter)及光船出租之燃料排放;投資產生的排放量 RightShip 溫室氣體排放等級 國際海事組織(IMO)碳強度指標(CII) 裕民主要採用二大國際性指標來監測自有船隊溫室氣體排放在全球船隊中的表現。 其一為:第三方船舶評估機構RightShip所發布之溫室氣體排放等級評等 (GHG emission Rating)。裕民自定目標:自基準年2019年開始自有散裝船舶相對性能評級C及以上需佔比達55%,爾後以55%為基準值,每年需遞增0.5%。 其二,我們導入國際海事組織發布之碳強度指標(CII) 指標來監控船舶的能效,減少船舶溫室氣體排放,守護環境。 空氣污染物排放防治 氮氧化物(NOx)防治:船舶氮氧化物是經由船舶主機及發電機燃燒燃油產生,而柴油機規格則在造船設計時決定,因此船舶持續汰舊換新,將視為有效的降低船舶氮氧化物(NOx)途徑之一。 各船型NOx排放量 註:船舶每載1噸貨物,航行1海浬之排放量 NOx計算公式: 每船年度耗油 (T) * 1000000 / 單位耗油率 (g/kWH) * NOx排放係數 (g-NOx/kWH) 硫氧化物(SOx)防治:裕民採取(1)安裝脫硫設備洗滌器(2)船舶使用含硫量小於0.1%的船用輕柴油(MGO)作為燃料(3)使用液化天然氣(LNG)作為燃料,減少船舶的硫排放。 各船型SOx排放量 註:船舶每載1噸貨物,航行1海浬之排放量 SOx計算公式: 2*0.97753*每公斤燃油中含硫量(%)/100;裝置脫硫塔之船舶,硫含量均以0.1%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