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環境策略主軸 深化綠色運輸 維護海洋環境 策略目標 深化綠色運輸 2023年 達成情形 2023年 目標 短期目標 2030年 中期目標 2040年 長期目標 2050年 溫室氣體排放量 達成 已完成2023年度溫室氣體盤查及稽核 正式導入ISO 14064-1,擴大盤查範圍,揭露裕民母、子及投資公司整體排放 溫室氣體排放總量下降20%~30% 溫室氣體排放總量下降70%~80% 淨零排放 船舶氮氧化物(NOx)總量 新目標 船舶氮氧化物總量下降20%~30% 船舶氮氧化物總量下降70%~80% 淨零排放 船舶硫氧化物(SOx)總量 新目標 船舶硫氧化物總量下降20%~30% 船舶硫氧化物總量下降70%~80% 淨零排放 溫室氣體排放量 公噸CO2e 2021年 2022年 範疇一 793,757 708,912 範疇二 78.76 87.80 範疇三 40.81 54.53 總計 793,877 709,054 註: 1. 依據營運控制權界定溫室氣體報告邊界,並採用IPCC AR5公告之全球暖化潛勢(GWP)值計算溫室氣體排放當量 2. 範疇一:本公司自有散裝船排放,來源為船隻營運中所耗用之燃料(以燃柴油係數:重油3.114;低硫油3.151;柴油3.206;液化天然氣2.75換算); 3. 範疇二:外購之電力間接排放源; 4. 範疇三:依照資料可取得性,盤查裕民母公司員工通勤(未考量電動車及電動機車的計算)及商務差旅(利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產品碳足跡資訊網及交通部運研所研究成果報告計算交通碳足跡排放量)。 公噸CO2e 2023年 範疇一 490,629.2847 範疇二 107.0986 範疇三 566,166.0114 總計 1,056,902.395 註: 1. 依據ISO14064-1營運控制權界定溫室氣體報告邊界,並採用IPCC AR6公告之全球暖化潛勢(GWP)值計算溫室氣體排放當量 2. 範疇一(直接溫室氣體排放): (1) 移動燃燒直接排放量: 裕民航運及裕民風能自有船-航次傭船(VC-Voyage Charter) 之燃油排放;其它運輸載具之燃油排放;公務汽車之燃油排放 (2) 人為系統中溫室氣體釋放產生的直接逸散排放量:母、子公司船端及岸端之滅火器、製冷設備冷媒及化糞池 3. 範疇二: 母、子及投資公司之外購電力間接排放源 4. 範疇三(間接排放-依循重大性評估準則揭露評分項目高於37分者): (1) 類別三(運輸間接溫室氣體排放):母、子公司員工通勤及商務差旅(飛機) (2) 類別四(組織使用產品間接溫室氣體排放):採購能源上游生產;船運業資本財;租賃船舶之排放 (3) 類別五(下游租賃資產):裕民航運及裕民風能自有船-論時傭船(TC-Time Charter)之燃料排放 維護海洋環境 2023年 達成情形 2023年 目標 短期目標 2030年 中期目標 2040年 長期目標 2050年 船舶廢水排放量(月平均每日排汙水量) 達成 月平均每日排汙水量為1,345.65公升 上限3,500公升 上限3,220公升 上限2,820公升 上限2,420公升 船舶廢棄物處理量(月平均廢棄物量) 達成 月平均廢棄物量為332.42公斤 上限800公斤 上限744公斤 上限664公斤 上限584公斤 廢水排放管控 2023年目標 每月排放量 3500公升 2023年績效 每月排放量 1345.65公升 執行重點 使用污水處理系統,經過兩次吹放處理、沉澱及殺菌,才得以將汙水排海。 廢棄物排放管控 2023年目標 每月排放量 800公斤 2023年績效 每月排放量 332.42公斤 執行重點 參照廢棄物管控流程。更多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