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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盡職調查
ESG

人權盡職調查

本公司致力於保障人權與打造有尊嚴的工作環境,除遵循所有海內外營運據點之當地法規,也依循並支持國際人權公約,包含:國際人權法典(International Bill of Human Rights)、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UN 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聯合國工商企業與人權指導原則(United Nations Guiding Principles on Business and Human Rights)、聯合國全球盟約(The UN Global Compact)、OECD多國企業指導綱領(OECD Guidelines for Multinational Enterprises)、國際勞工組織三方原則宣言(International Labor Office Tripartite Declaration of Principles)與海事勞工公約(Maritime Labour Convention),制定與落實人權政策。

此政策適用於裕民航運所有營運據點之員工、子公司(新加坡/廈門/香港)、商業夥伴、供應商、承攬商,以及營運據點所在之當地社區。

工時保障與福利
工時保障與福利

本公司確保所有工時、加班、工作酬勞、相關福利與生活條件均符合法規要求和滿足所有人員的基本生活需求。針對工時保障,禁止要求員工在每周的正規工作天中工作超過48小時,或是含加班時數超過60小時,並且確保所有加班工作都與員工取得共識和提供較高的報酬。

平等與反歧視
平等與反歧視

本公司禁止任何因族群、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星座、血型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而有差別待遇,並且確保重視塑造有尊嚴、尊重、多元且包容的工作環境,禁止一切形式的歧視,以及精神、言語或肢體的暴力、騷擾與報復。

禁用童工
禁用童工

本公司禁止任何招募與聘用童工之情事。

不強迫勞動
不強迫勞動

本公司禁止以欺騙、限制行動、暴力、恐嚇、威脅、扣留身份文件、扣發薪資、抵債勞務等形式,強制或脅迫任何無意願之人員進行勞務行為。

集會結社自由與集體談判權
集會結社自由與集體談判權

本公司支持與保障員工選擇、組建、加入或者拒絕加入工會或其他類型員工組織的權利,並且設立勞資會議及選派勞資代表,定期召開會議討論勞資雙方權益。

母性保護
母性保護

本公司致力於母性權利的保障,建構性別友善、保護女性員工人身安全的工作制度與工作環境。

健康且安全的職場
健康且安全的職場

本公司致力於營造安全、健康的工作環境,制定並落實陸上/海上的安全管理方針,提升全體人員的安全意識、降低職業傷害。

公司營運及治理中落實人權管理

企業永續推行委員會已於2023年3月7日經董事會提案通過,並由總經理簽署,公告實施。

與利害關係人議合人權政策與管理措施

啟動人權管理會議,核定利害關係人範疇為

  • 海勤員工
    海勤員工
  • 陸勤員工
    陸勤員工
  • 供應商
    供應商

利害關係人議合

  • 海勤員工
    海勤員工
  • 陸勤員工
    陸勤員工
  • 供應商
    供應商

風險議題分析

  • 統計各利害關係人問卷中每項議題的發生可能性與影響嚴重程度。
  • 進行人權風險議題排序。
  • 查找內外部與人權議題相關的資訊。

顯著人權風險議題列表

  • 確認顯著人權風險議題。
  • 後續依照海勤/陸勤員工和供應商個別的顯著人權風險議題,盤點風險減緩與補救措施。

依問卷結果依影響嚴重程度、發生可能性得出顯著人權風險議題,經相關單位確認後,鑑別出人權風險議題清單。

裕民航運人權風險議題清單

海勤員工

海勤員工

  • 海上工作的心理支持
  • 海盜與外在威脅
  • 職業安全
  • 船上醫療資源不足
  • 過長工時與休息時間不足
  • 滯留船員
  • 童工與未成年工
陸勤員工

陸勤員工

  • 職業安全
  • 過長工時
  • 同工不同酬
  • 人道待遇
供應商

供應商

  • 言論自由
  • 人道待遇
  • 過長工時
  • 職業安全
海勤員工
海勤員工
減緩措施
  1. 船員上船前需取得合格體檢證明
  2. 定期執行職安相關訓練及操演
  3. 建置符合國際公約規定的船上生活與工作空間
  4. 船上配置完整有效降低海事事件發生與符合國際規範之各項系統及設備
  5. 導入數位化船隊安全管理系統,有效監控船隻周遭環境
  6. 執行船隊自檢及內外部稽核,並成立「船隊安全紀律訪察小組」
補救措施
  1. 建置海上急難救助聯繫方式自動查詢功能
  2. 協助送醫及提供補償,也執行事故調查
  3. 保障船員可依據契約或協議書獲得補償


陸勤員工
陸勤員工
減緩措施
  1. 設立職安委員會,定期審視職業安全衛生政策以及審議各項安全衛生提案
  2. 執行職場健康促進計畫,改善員工身心健康
  3. 完善設置且定期保養各項工作場域安全設備
  4. 辦理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5. 建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
補救措施

依據集團危機事件處理辦法,制定緊急應變措施



供應商
供應商
減緩措施

「裕民航運供應商社會責任承諾書」規範供應商需承諾維護其勞工的健康與安全

補救措施

建置完整的申訴政策,涵蓋供應商與其員工,申訴案件將由裕民航運的專責小組受理與調查,並追蹤供應商的補救措施

海勤員工
海勤員工
減緩措施
  1. 依循國際公約建立船員工時與休息時數管理制度
  2. 公司管理船員回傳工時,預警船長管理工時
  3. 船員雇傭契約涵蓋工作時數、加班與假日、休假權利(包括有給年休)的相關規範
補救措施
  1. 若有加班情形,在任務結束後安排船員休息時間,並調整工作時數
  2. 針對超時工作給予合約規範的加班費


陸勤員工
陸勤員工
減緩措施
  1. 明列員工正常工時與加班規範,且各營運據點(台北、新加坡、廈門)工時上限不違反當地法規與國際公約規範
  2. 主管管理員工工時異常與加班情形
補救措施
  1. 依照當地法規給予加班費
  2. 員工加班後提出「加班申請單」進行申報核銷,經核准後得計給補休,若有補休未休的時數,將核定後折算工資
  3. 超過工時將發出電子信件提醒員工
  4. 配合本公司風險管理提升計畫的實施,將工時列為關鍵風險指標(KRI),落實七休一與每日工時不超過12小時、每月延長工時不超過46小時的追蹤機制


供應商
供應商
減緩措施

「裕民航運供應商社會責任承諾書」規範供應商需承諾維護其勞工的工作時間及休息之權利

補救措施

建置完整的申訴政策,涵蓋供應商與其員工,申訴案件將由裕民航運的專責小組受理與調查,並追蹤供應商的補救措施

陸勤員工
陸勤員工
減緩措施

公司薪資核定薪資水準不因年齡、性別、宗教、政治立場、婚姻狀況、工會社團等有所不同

補救措施

調查同工不同酬之原因,若非因學經歷、技能與個人績效而不同,人資單位立即調整薪酬制度,並且補償當事人之損失

陸勤員工
陸勤員工
減緩措施
  1. 舉辦相關教育訓練提升各階層主管與員工意識
  2. 建置「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
補救措施
  1. 建置完整的申訴政策,涵蓋供應商與其員工,申訴案件將由裕民航運的專責小組受理與調查,並將追蹤供應商的補救措施
  2. 明確規範懲戒標準


供應商
供應商
減緩措施
  1. 「供應商社會責任承諾書」規範供應商需承諾維護其勞工不受虐待或恐嚇等處罰
  2. 船員代理公司需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公營機構、當地國許可證明、船旗國授權的認可組織之證明、公司內部稽查
  3. 每年進行船員代理公司績效評鑑,確保符合MLC2006之要求
補救措施

建置完整的申訴政策,涵蓋供應商與其員工,申訴案件將由裕民航運的專責小組受理與調查,並追蹤供應商的補救措施

供應商
供應商
減緩措施
  1. 「裕民航運供應商社會責任承諾書」規範供應商需制定程序以保護員工檢舉者,確保員工可以表達言論或疑慮且不受到報復
  2. 建置暢通的供應商溝通管道
補救措施

建置完整的申訴政策,涵蓋供應商與其員工,申訴案件將由裕民航運的專責小組受理與調查,並追蹤供應商的補救措施

海勤員工
海勤員工
減緩措施

聘僱時透過身分證件查驗船員年齡

補救措施

一旦發現有童工與未成年工從事工作,立即停止工作和解除契約,並啟動後續補償行為

海勤員工
海勤員工
減緩措施
  1. 完善的船上生活空間與通訊設備
  2. 安排船員參與心理健康相關培訓課程
  3. 提供船端心理健康相關議題之文宣
補救措施

與亞東醫院合作,安排合格醫師透過視訊方式進行諮商

海勤員工
海勤員工
減緩措施
  1. 有效進行海盜狀態預報,降低海盜與其他外在威脅
  2. 僱用國際武裝保全、配備有剃刀刺網
  3. 定期執行海盜襲擊演練,提升船員意識
補救措施

透過海上急難救助聯繫方式立即啟動救助計畫,協助傷者與其他後續補償方案,針對案件啟動調查並立即執行矯正計畫

海勤員工
海勤員工
減緩措施
  1. 除符合船期國規範的藥品配置,另加配置由亞東醫院建議之常用藥品
  2. 船員上船前需取得合格體檢證明,甲級船員更需具備醫療與急救訓練相關證書
補救措施

與亞東醫院合作,透過遠端醫療諮詢進行治療

海勤員工
海勤員工
減緩措施
  1. 保障船員休息時數,且休息時不受行動限制
  2. 船員僱傭契約涵蓋合約期限,並在船員合約期滿後協助船員離船
  3. 簽署《海員福利和船員替換海王星宣言》,承諾確保船員順利換班
補救措施
  1. 監控列管船員身心健康,並盡快尋求合適港口安排船員離船
  2. 與相關部門協調進行船舶偏航協助船員上/下船
  3. 加發防疫獎金及延超獎金
海勤員工
海勤員工
管理目標:短期(1-2年)
  1. 100%船員上船前取得合格體檢證明
  2. 100%船員定期參與安全管理系統相關訓練與演練
  3. 100%船上生活與工作空間合規
  4. 100%掌握已發生海事事件原因
管理目標:中長期(3-5年)
  1. 逐年降低海事案件數量
  2. 逐年降低港口檢查缺失率


陸勤員工
陸勤員工
管理目標:短期(1-2年)
  1. 提升員工參與職場健康促進計畫之滿意度達8成以上
  2. 維持新進同仁100%參與職安教育訓練
管理目標:中長期(3-5年)
  1. 0件職員因公受傷、失能、死亡與職業病案件
  2. 逐年提升員工參與健康促進計畫之參與率
  3. 維持員工參與職場健康促進計畫滿意度達9成以上
  4. 100%員工職業安全教育訓練參與率


供應商
供應商
管理目標:短期(1-2年)
  1. 採購金額前75%之供應商進行人權風險評估
  2. 與高人權風險供應商進行人權議合
  3. 特定高人權風險供應商實施工作環境稽核
管理目標:中長期(3-5年)
  1. 100%供應商簽署「裕民航運供應商社會責任承諾書」
  2. 100%已成案的相關申訴案件調查處理與結案
  3. 100%關鍵供應商人權稽核
  4. 100%供應商參與人權教育訓練
  5. 100%高風險供應商員工參與職業安全教育訓練
海勤員工
海勤員工
管理目標:短期(1-2年)
  1. 維持船員100%填寫工時表與休息時數表
  2. 確保船員100%了解工作時數、加班與休假權利相關規範
管理目標:中長期(3-5年)
  1. 持續強化工時與休息時數管理制度
  2. 確保加班不超過法定時數
  3. 維持100%工時與休息時數表正常填寫


陸勤員工
陸勤員工
管理目標:短期(1-2年)

持續降低工時異常與超時情形發生

管理目標:中長期(3-5年)
  1. 持續透過系統追蹤員工工時情形
  2. 0件工時與加班超過各國規範之情形發生


供應商
供應商
管理目標:短期(1-2年)
  1. 採購金額前75%之供應商進行人權風險評估
  2. 與高人權風險供應商進行人權議合
管理目標:中長期(3-5年)
  1. 100%供應商簽署「裕民航運供應商社會責任承諾書」
  2. 100%已成案的相關申訴案件調查處理與結案
  3. 100%關鍵供應商人權稽核
  4. 100%供應商參與人權教育訓練
陸勤員工
陸勤員工
管理目標:短期(1-2年)

透過雇傭契約與教育訓練宣導等方式,確保員工了解薪酬福利制度

管理目標:中長期(3-5年)

每年檢視工資給付情形,評估是否調整薪酬結構,並持續完善薪酬與績效考核制度

陸勤員工
陸勤員工
管理目標:短期(1-2年)
  1. 追蹤並呈報已成案的人道待遇相關申訴案件情形
  2. 定期舉辦相關教育訓練
管理目標:中長期(3-5年)

100%已成案的相關申訴案件調查處理與結案



供應商
供應商
管理目標:短期(1-2年)
  1. 針對採購金額為前75%之採購供應商進行人權風險評估
  2. 針對高人權風險供應商進行人權議合
  3. 確認選用之船員代理公司100%符合MLC 2006要求
管理目標:中長期(3-5年)
  1. 100%供應商簽署「裕民航運供應商社會責任承諾書」
  2. 100%已成案的相關申訴案件調查處理與結案
  3. 100%關鍵供應商人權稽核
  4. 100%供應商參與人權教育訓練
  5. 每年落實6家船員代理公司稽核,確保100%符合MLC 2006要求
供應商
供應商
管理目標:短期(1-2年)
  1. 採購金額前75%之供應商進行人權風險評估
  2. 與高人權風險供應商進行人權議合
  3. 追蹤並呈報已成案的言論自由相關申訴案件情形
管理目標:中長期(3-5年)
  1. 100%供應商簽署「裕民航運供應商社會責任承諾書」
  2. 100%已成案的相關申訴案件調查處理與結案
  3. 100%關鍵供應商人權稽核
  4. 100%供應商參與人權教育訓練
海勤員工
海勤員工
管理目標:短期(1-2年)

100%船員上船前的身分證件查驗

管理目標:中長期(3-5年)

維持無僱用18歲以下之人員

海勤員工
海勤員工
管理目標:短期(1-2年)
  1. 100%船員熟悉身心健康支持資源
  2. 建置心理健康諮詢問卷平台
管理目標:中長期(3-5年)

100%協助需要諮商船員安排醫療諮詢

海勤員工
海勤員工
管理目標:短期(1-2年)

100%船員參與海盜襲擊演練

管理目標:中長期(3-5年)

0件因海盜威脅而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案件

海勤員工
海勤員工
管理目標:短期(1-2年)
  1. 100%甲級船員上船前取得醫療與急救訓練相關證書
  2. 100%船員上船前取得合格體檢證明
  3. 100%船員熟悉船上醫療資源
管理目標:中長期(3-5年)

100%傷病船員得到醫療協助

海勤員工
海勤員工
管理目標:短期(1-2年)
  1. 減少船員合約期滿無法如期離船事件發生
  2. 如有船員滯留情形發生,確保100%發放延超獎金
管理目標:中長期(3-5年)
  1. 0件船員滯留事件發生
  2. 增加參與相關國際倡議或產業聯盟,強化與港口國議合能力以及船員換班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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