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勤員工
減緩措施
- 船員上船前需取得合格體檢證明
- 定期執行職安相關訓練及操演
- 建置符合國際公約規定的船上生活與工作空間
- 船上配置完整有效降低海事事件發生與符合國際規範之各項系統及設備
- 導入數位化船隊安全管理系統,有效監控船隻周遭環境
- 執行船隊自檢及內外部稽核,並成立「船隊安全紀律訪察小組」
補救措施
- 建置海上急難救助聯繫方式自動查詢功能
- 協助送醫及提供補償,也執行事故調查
- 保障船員可依據契約或協議書獲得補償
陸勤員工
減緩措施
- 設立職安委員會,定期審視職業安全衛生政策以及審議各項安全衛生提案
- 執行職場健康促進計畫,改善員工身心健康
- 完善設置且定期保養各項工作場域安全設備
- 辦理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 建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
補救措施
依據集團危機事件處理辦法,制定緊急應變措施
供應商
減緩措施
「裕民航運供應商社會責任承諾書」規範供應商需承諾維護其勞工的健康與安全
補救措施
建置完整的申訴政策,涵蓋供應商與其員工,申訴案件將由裕民航運的專責小組受理與調查,並追蹤供應商的補救措施
海勤員工
減緩措施
- 依循國際公約建立船員工時與休息時數管理制度
- 公司管理船員回傳工時,預警船長管理工時
- 船員雇傭契約涵蓋工作時數、加班與假日、休假權利(包括有給年休)的相關規範
補救措施
- 若有加班情形,在任務結束後安排船員休息時間,並調整工作時數
- 針對超時工作給予合約規範的加班費
陸勤員工
減緩措施
- 明列員工正常工時與加班規範,且各營運據點(台北、新加坡、廈門)工時上限不違反當地法規與國際公約規範
- 主管管理員工工時異常與加班情形
補救措施
- 依照當地法規給予加班費
- 員工加班後提出「加班申請單」進行申報核銷,經核准後得計給補休,若有補休未休的時數,將核定後折算工資
- 超過工時將發出電子信件提醒員工
- 配合本公司風險管理提升計畫的實施,將工時列為關鍵風險指標(KRI),落實七休一與每日工時不超過12小時、每月延長工時不超過46小時的追蹤機制
供應商
減緩措施
「裕民航運供應商社會責任承諾書」規範供應商需承諾維護其勞工的工作時間及休息之權利
補救措施
建置完整的申訴政策,涵蓋供應商與其員工,申訴案件將由裕民航運的專責小組受理與調查,並追蹤供應商的補救措施
陸勤員工
減緩措施
公司薪資核定薪資水準不因年齡、性別、宗教、政治立場、婚姻狀況、工會社團等有所不同
補救措施
調查同工不同酬之原因,若非因學經歷、技能與個人績效而不同,人資單位立即調整薪酬制度,並且補償當事人之損失
陸勤員工
減緩措施
- 舉辦相關教育訓練提升各階層主管與員工意識
- 建置「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
補救措施
- 建置完整的申訴政策,涵蓋供應商與其員工,申訴案件將由裕民航運的專責小組受理與調查,並將追蹤供應商的補救措施
- 明確規範懲戒標準
供應商
減緩措施
- 「供應商社會責任承諾書」規範供應商需承諾維護其勞工不受虐待或恐嚇等處罰
- 船員代理公司需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公營機構、當地國許可證明、船旗國授權的認可組織之證明、公司內部稽查
- 每年進行船員代理公司績效評鑑,確保符合MLC2006之要求
補救措施
建置完整的申訴政策,涵蓋供應商與其員工,申訴案件將由裕民航運的專責小組受理與調查,並追蹤供應商的補救措施
供應商
減緩措施
- 「裕民航運供應商社會責任承諾書」規範供應商需制定程序以保護員工檢舉者,確保員工可以表達言論或疑慮且不受到報復
- 建置暢通的供應商溝通管道
補救措施
建置完整的申訴政策,涵蓋供應商與其員工,申訴案件將由裕民航運的專責小組受理與調查,並追蹤供應商的補救措施
海勤員工
減緩措施
聘僱時透過身分證件查驗船員年齡
補救措施
一旦發現有童工與未成年工從事工作,立即停止工作和解除契約,並啟動後續補償行為
海勤員工
減緩措施
- 有效進行海盜狀態預報,降低海盜與其他外在威脅
- 僱用國際武裝保全、配備有剃刀刺網
- 定期執行海盜襲擊演練,提升船員意識
補救措施
透過海上急難救助聯繫方式立即啟動救助計畫,協助傷者與其他後續補償方案,針對案件啟動調查並立即執行矯正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