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民依法自 100年 12 月 26 日經董事會通過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並於 114年8月12日董事會通過委任第六屆「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委員會成員為獨立董事劉崇堅先生(召集人)、獨立董事朱少華先生、獨立董事潘文炎先生及獨立董事李彬女士,任期自 114 年 8月12 日起至本(20)屆董事任期屆滿改選之日止。
本委員會之職責係訂定及定期檢討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及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與定期評估並訂定前開人員之薪資報酬,並將所提建議提交董事會討論。
有關本委員會個別成員之簡歷,請參考本公司網站【董事會】專區之資訊。